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 文件浏览
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5-05-18 14:31:00 打印 字号: | |
  各部门: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于2010年10月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根据市中院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司法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成员、政工科科长杨先华同志担任,各相关业务庭、办公室、研究室等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我院司法公开的指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韩佑斌、潘姝组成,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公开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市中院的《通知》。通过学习,让全院干警明确开展司法宣传月活动的指导思想、目的、意义,提高开展司法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立案信访公开。完善窗口建设,改善工作作风,向来院咨询、立案、来访的群众和当事人发放有关宣传资料,让社会公众真正了解到出现纠纷按什么程序解决、怎样查询自已案件的审理进度、怎样联系主审法官、怎样递交诉讼材料、怎样知道法院判案的理由和依据等。让当事人知晓自己反映问题的方法和程序。要重点宣传我院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延伸和拓展诉讼服务机制的主要情况,实施诉讼引导,让老百姓了解到自己完全可以就近反映问题,可以在最近的地方、用最快的时间化解矛盾纠纷。

3、庭审公开。庭审公开是司法公开制度中的核心环节。这次宣传月活动要重点宣传我院在严格贯彻三大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同时,不断拓展庭审活动公开的方法和途径。一是针对一些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扩展邀请旁听的人员范围。要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旁听庭审,对一些社会关注的案件组织相关新闻媒体、群众等旁听庭审,让社会了解案件审理过程。二是加强人民陪审工作,推进审判公开。要注重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的范围。要宣传我院选任人民陪审员的程序、权利保障的制度,宣传我院就多年来人民陪审员参加案件审判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拓宽审判公开的程度和效果。组织我院人民陪审员参加全市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三是结合量刑规范化的推广,公开报道我院量刑规范化工作情况。四是公布我院今年以来打击毒品犯罪案件的具体情况,并在院宣传栏上张贴今年以来我院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判决书。

4、执行公开。要向社会公布我院近年来加强执行工作的制度和举措,让当事人了解自己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有权利知道立案条件及收费标准、承办人及联系方式、财产调查、强制措施、财产处置、执行听证、执行结果、执行进度查询、有权利监督执行过程等重要信息。让当事人全程了解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过程和结果、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确保执行工作在双方当事人监督下进行。开展“邀请市民亲历执行”活动,推进“阳光执行”工程建设。

5、审务公开。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审务信息,构建司法与媒体的良性互动关系。要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我市法院的一些重要事项、重点案件。各部门要结合自身的调研、信息、宣传任务,人人动笔,踊跃投稿。要组织法官在网上开展实名咨询答疑活动,走进网络与群众进行交流活动。与媒体和广大网民进行交流,接受媒体监督,听取网民等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通过网络宣传法院工作,公开法院工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向社会公开服务专线电话,服务当事人及时查询和了解案件审判信息,了解法院工作。要向社会公布"院长接待日"、“庭长接访”制度,热情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向人民群众介绍法院工作情况。

三、有关工作要求:

1、思想重视,周密组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切实按本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周密组织,密切配合,抓好落实。

2、广泛宣传,扩大效果。各部门要及时把活动开展情况报送到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及时发布信息。

3、认真总结,交流经验。相关部门在11月初要认真总结,交流经验,并将总结材料报送至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