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建设 > 文明创建
雨山区法院:文明创建从细节做起
  发布时间:2015-05-18 16:45:42 打印 字号: | |
  雨山区法院在服务意识上大做文章,努力构建健康向上的执法环境,从服务理念入手,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满意定为工作标准,以让群众高兴、让群众赞成、让群众拥护为最高追求,制定了一系列改进工作的措施。

创新服务手段,讲求服务方式,推出了电话立案,预约立案,假日立案新举措,设立了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服务模式,受理、审查、签批、微机登录一条龙服务,设专人负责指导当事人诉讼,对立案时准备什么材料一一告知,对材料证据齐全的,一小时内全部办结立案手续,并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实行诉前风险告知,执行风险告知,促使当事人理性地行使诉权,提高防范风险的意识能力。

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加快办案效率,严格执行审限制度。目前,该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限一个半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平均审限22天,分别比法律规定缩短了135天和68天。 

拓宽服务领域,加强调查研究。积极参与经济领域的综合治理,帮助企业修订完善范式合同200余份,培训法律人才150人,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通报重要案件审判情况、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力求司法救济实现事实上的平等;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作用,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企业提出司法建议70余条,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促使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广泛开展想民、爱民、便民的文明执法活动。制定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如每个审判庭都设置了便民椅、便民杯,实行了首问责任制,对涉及孤寡老人和残疾人的案件坚持进乡入村,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诉讼,同时制定了文明用语和行业忌语,对来访群众做到文明和蔼,来有问声,问有答声,去有送声。

公开向社会做出十项承诺,制定出便民措施28条,对外让广大群众监督法院的工作,对内则要求广大干警以承诺为标准,查找不足,认真实践诺言。今年该院对15起(件)“三来”即“来电、来访、来信”案件,件件有专人管,事事有着落。并设立了投诉电话与意见箱。

把职业道德建设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相互发展,在全院组织开展了“三项活动”,即: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干警违法违纪大检查、执法为民集中教育活动,人人找差距、析原因、定措施,努力转变思想作风和审判作风,把创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融入审判工作之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警恪守职业道德、抵制不正之风的自觉性,促进了广大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的提高,干警队伍的公仆意识、奉献思想和宗旨观念得到了加强。

(来源于《马鞍山日报》韩佑斌供稿)
责任编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