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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人民法院2012年工作总结暨2013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5-05-18 17:01:31 打印 字号: | |
  2012年,我院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市中级法院的业务指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2012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法院的重要使命

  坚持立足审判、着眼大局,紧紧围绕区中心工作,精心谋划新形势下的司法审判工作,积极主动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司法服务。2012年我院受理各类案件2600余件,办结2200余件(以年度司法统计报表为准)。

  能动司法为大局。我院坚持能动司法,秉承“区中心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中心,区重点工作就是法院的工作重点”的工作理念,以区年初开展的“三大活动”为契机,为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和征迁安置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审判为抓手,提高应对项目建设纠纷的快速反应能力和调处能力,化解项目建设中的各种矛盾纠纷,妥善审理涉及新上项目拆迁安置的非诉执行、诉请补偿等案件,保证了项目建设和征迁拆迁拆违等工作顺利进行。如在市重点工程——霍里山公园综合整治项目和向山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探索总结出的“和谐拆迁”工作模式,得到市、区领导的批示肯定。

  惩防并举保稳定。在刑事审判中,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93件,审结286件455人。依法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办理此类案件142件273人,有效遏制了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发势头。依法惩处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办理此类案件35件58人,净化了市场环境。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办理此类案件20件42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和过失犯罪,依法从宽处理。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工作。

  案结事了助发展。在民商事审判中,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的原则,积极稳妥处理民商事纠纷,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738件,审结1345件。审结各类合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733件,保障投资、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重点保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审理婚姻、抚养、赡养、继承纠纷案件293件,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加大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保护力度,办理劳动维权、人身损害赔偿等侵权案件319件,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高度重视涉及“三农”案件的审理,妥善处理土地征收补偿、农民工工资等涉农案件。

  强化执行破难题。2012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576件,执结485件,执结标的额11094.4万元。整合全院执行力量,推行立案、审判、执行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运用诉前保全、诉讼保全等措施和调解兑现、先赔后判、执行和解、分期执行等方式,强化执行案件兑现,破解”执行难”问题。积极开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清理活动,受理征收社会抚养费案件30件,执行标的280万余元,执行到位156万余元。集中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加大对逃避法院生效判决执行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拒不履行义务的4名被执行人实行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对1名有履行能力但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坚持把审判质效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

  立足执法办案这一基本职能和公正高效这一基本要求,紧抓衡量审判质效的重点指标,确保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在全市保持领先水平。

  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将公正作为审判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围绕案件上诉率、发改率、生效案件正确率等指标,不断提升司法水平。继续深入推进标准化办案工程,推行量刑程序规范化,实行典型案例指导制度,完善院、庭长依法监督指导办案制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确保裁判标准统一。我院案件上诉率、市中院对我院案件的发改率同比呈下降趋势。

  努力提升司法效率。合理配置和优化司法资源,加强各诉讼环节的协调配合;狠抓审限内均衡结案,努力形成符合审判规律的收结案动态平衡机制;组织开展办案竞赛、清理积案等活动,强化各业务部门和法官的办案责任。在收案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案件办结率仍超过80%。审判执行部门法官人均结案95件,比上年人均增加8件。

  全面加强审判管理。以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以下简称“两评查”活动)和“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为契机,遵循司法规律,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完善案件评查标准,推行专兼结合、上下联动、交叉质评制度,对全部案件随机抽查,对部分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重点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实行责任倒查;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强化节点控制,使每一个环节都有任务、有指标、有要求;加强审判效率管理,对超审限案件逐案督办,坚决防止人为原因造成案件积压;加强审判绩效管理,对内部各业务部门和法官的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实施量化考评。“两评查”活动共评查庭审76场,评查裁判文书117份,优秀率均达到了96%以上。“百万案件评查”活动共评查案件 40件,优秀率达98%以上。

  三、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根本宗旨

  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始终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努力推进司法便民工作。300平方米的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启用,共为1000余名群众提供立案、导诉、答疑、调解等“一站式”服务,有效解决了“告状难”的问题;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为14名生活困难的当事人支付司法救助金16万余元。扩大诉讼费的缓、减、免交范围,全年共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万余元;大力推广民事速裁机制,快速处理小额钱债等纠纷。

  努力化解群众关切的重点难点问题。认真处理涉诉信访问题,完善预约接访、带案下访、领导包案等方式,落实法官轮值信访、判前判后释法答疑等制度,从提高办案质量、抓好初信初访入手,从源头上减少信访。全力做好集体访、越级访的排查处理工作,加强信访法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涉诉信访积案的化解息访力度,其中上级交办的15件涉诉信访案件已有8件得到妥善化解。年初,我院成功化解了中央政法委转交办的马庆桂信访案件,受到上级法院的好评。

  努力实现“调判结合”促和谐。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完善“全面全程全员”调解体系,在加强民事案件调解的同时,积极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和解制度,加大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围绕关系当事人重大切身利益的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和医疗纠纷等,健全完善联调模式,既注重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也防止当事人形成对社会的不满。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促进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互相理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审结2件行政诉讼案件,通过加大协调、疏导力度,促使3起案件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全年调解撤诉率达66.5 %。一审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55%,刑事附带民事调解率78%。

  努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做好对判处非监禁刑和刑满释放人员的跟踪帮教。大力促成法院、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在基层调解工作中的深入对接,探索农村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选派资深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举办法制讲座,数千名学生受到法制教育。深入市经开区、雨山经开区、示范园区企业开展调研,对审判中发现的社会管理以及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并指导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认真开展“百名干部帮扶百户困难家庭”活动,进入结对家庭开展帮扶、普法和法律咨询,帮助解决群众关心的涉法问题。积极促进依法行政,先后走进国土、工商等政府部门,针对行政执法、房屋土地征迁以及行政复议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难题给予帮助。

  四、坚持把从严治院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根本途径

  我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关键,着眼自身找差距,从严治院抓落实,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和“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活动,创先争优,通过党员示范岗、党支部公开服务承诺等特色活动,引导广大法官干警奋发向上,建功立业。以建设学习型法院、培养学习型法官为导向,举办多种形式的岗位技能培训,开展办案能手竞赛、调解能手竞赛、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有效提高了法官干警的业务能力。坚持“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相结合,狠抓法官职级待遇落实工作,积极争取区委、区人大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积极为有能力的干警搭建晋升平台,全年共任命科级干部12人。扎实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促进法官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强化司法作风建设,建立和完善强化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规范司法行为。继续巩固全省文明单位成果,积极参加“四城同创”活动。

  夯实法院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提高干警凝聚力、战斗力方面的作用,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文化建设内涵,推动文化强院建设。加强物质文化建设,建成廉政文化展厅、干警艺术作品展示厅、院史荣誉室,配套完善干警健身室、图书及电子阅览室、娱乐体育场地等文化设施。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印发《制度规范汇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加强行为文化建设,制定司法礼仪和公务礼仪规范、着装规定等制度,规范干警的行为举止。加强文化载体建设,通过举办道德讲堂、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分队、开展“雨山精神大讨论”和文艺汇演、演讲征文等文体活动,活跃和丰富干警文化生活。

  筑牢反腐倡廉防线。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强调“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做到警钟长鸣。加强事前预防,扎实开展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工作,建立了以8项权力、3个风险等级、51个风险点为内容的“8351”预警防控新机制,科学推进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9月份在全市公共权力规范运行预警机制建设推进会上,我院作为代表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加强廉政教育,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和“五十二个不准”等廉政规定,坚持廉政教育日常化,抓住任前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新录用人员入职培训等环节,通过身边人、身边事使干警受教育、有触动。加强机构保障,成立马鞍山市首家基层法院司法技术室,负责对外委托评估、拍卖、鉴定等事项,避免审判执行部门在对外委托司法中介服务活动中的不透明和随意性。一年来,未发生一起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五、坚持把接受监督作为改进工作的重要保证

  自觉摆正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爱护、支持和帮助的观念,不断增强自觉和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

  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监督。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大的监督。主动邀请人大领导出席法院重大活动和会议。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和工作视察。9月份,市人大对我院量刑规范化工作进行视察评议,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的联系,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依法对5件案件提起再审,做到“有错必究”。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参议作用,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 400余件,同比上升15%。

  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定期组织干部群众旁听庭审、“法庭开放日”等活动,接待群众1800余人次。首次在中国法院网对一起刑事案件进行庭审网络直播,群众足不出户即可旁听案件。加强互联网站建设,在法院外部网站公开审判工作,建立民意沟通渠道。通过向社会公开廉政监督电话、向当事人送达廉政监督卡等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强化媒体监督和网络舆情应对。

  2012年,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院连续六届蝉联省级文明单位,荣获省、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雨山区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区“三大活动”先进集体、区“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2006-2012依法治区先进集体、区“四城同创”工作先进单位。30人(次) 及多个集体分别受到了省、市、区的表彰奖励。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与“建设更加幸福美好新雨山”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法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个别法官的思想观念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服务大局和司法为民意识需进一步强化;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审判质量效率及法官的司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行难”问题有待继续破解;向社会各界宣传法院工作还不够全面、深入等等。对此,我们将认真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3年工作打算

  2013年我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立足强区富民,实现赶超跨越,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最大限度地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司法救助,最大程度地实现公平和正义,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法院工作要有新思路

  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2013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建设平安雨山;抓住两条主线:以“司法公正”为核心的执法监管,以“厚德强能”为目标的素质教育;打造“三项工程”:提高案件绩效、确保司法公正的“铁案工程”,增强职业道德、提高司法能力的“素质工程”,改善办案条件、加快“派出法庭”建设的“基础工程”;实现“四个提升”:司法能力提升,司法水平提升,司法绩效提升,司法形象提升。

  二、以平安雨山为目标,审判工作要有新发展

  围绕“平安雨山”的工作目标,继续把服务大局作为重要使命,积极主动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司法保障,努力实现审判工作的科学发展。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做好新刑事诉讼法的对接实施工作,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改革,善于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原则,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文关怀;加强刑事自诉案件的调解,缓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坚持调判结合,拓宽诉讼调解的适用范围,努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良性互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不断拓宽诉讼案源,加大通过协调方式解决行政纠纷的力度,力争案结事了。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深入开展“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探索建立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着力提高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率和案件净执结率。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最大限度满足当事人合理、合法诉求,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以公正高效为标杆,审判管理要有新举措

  法院工作将以规范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措施,充分发挥执法监管效能。严格审判流程管理,进一步提高司法效率。严格案件质量评查,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特别是加强案件的初查和对“发改”案件的重点评查。严格审判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司法绩效,加大对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的奖惩力度。特别是将进一步加大对简易程序适用率、案件净执结率、发回改判率等重点指标的工作力度,力争司法绩效各项指标平衡发展。切实打造好提高案件绩效、确保司法公正的“铁案工程”。

  四、以厚德强能为核心,法官队伍要有新风貌

  继续深入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和以“增强职业道德、提高司法能力”为核心的“厚德强能”素质教育活动,并将2013年确定为我院的“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年”,将开展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完善职业道德规范”为重点的专项职业道德教育活动,主要抓好职业理想教育、职业态度教育、职业责任教育、职业良心教育、职业义务教育、职业纪律教育、职业信誉教育、职业礼仪教育等八个方面的教育,切实打造好增强职业道德、提高司法能力的“素质工程”。

  五、以派出法庭建设为重点,基础建设要有新飞跃

  2013年,我院将把派出法庭建设作为事关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目前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人民法庭建设正在加紧推进。我们将本着“现代、庄重、简洁、实用”的原则,按照“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把它建设成为代表雨山法制建设水平和四个文明建设标志的人民法庭,切实打造好这一“基础工程”。

  六、以全面监督为保障,监督意识要有新提高

  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构建更加完善的权力运行内部监督机制的同时,更加主动地接受人大监督,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以监督制约促公信。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联络制度,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严格落实办前分析、统一交办、限时办结、分级负责、督查督办等制度,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凝聚各方力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树立和维护人民法院司法公信。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依靠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积极秉承“聚山纳川,一马当先”的马鞍山精神,大力弘扬“创业、创造、创新、创优”的雨山精神,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以更加优质的服务,为实现“四个强区”、建设更加幸福美好新雨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