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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晒上网 阳光司法留心中
  发布时间:2015-06-19 14:41:51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司法公开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公信力。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多措并举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上新台阶。截至2015年5月31日,我院裁判文书上网共1832件,名列全省基层法院第三位。

一、领导重视,专人负责。我院领导狠抓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多次在会议强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定期汇报我院文书上网情况。院党组安排专人负责文书上网各项工作,严把文书上网“出口关”,实时查看并统计文书上网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文书上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统一规范,层层审批。首先,根据最高院及安徽省高院文书上网相关规定,我院书面明确了裁判文书上网的范围、上网的时间、上网的流程。其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确定各业务庭庭长为文书上网责任主体,各业务庭内勤负责具体操作。第三,确定文书审校“四关口”,通过多层校对,齐抓文书上网数量与质量。最后,我院实行文书上网严格审批制,对于不上网文书要经过分管院长审批备案。

三、定期通报,严肃追究。我院文书上网实行每周小总结,每月大总结。定期发布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台账,将各部门结案数、拟上网公布案件数、拟不公布案件数等信息进行通报。对于文书上网不及时、文书校对不认真部门,院领导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做出说明并及时修正完善。(审管办 刘洋供稿)
责任编辑:沈北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