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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山区人民法院“四评查”机制促审判质量提升
作者:卢青书  发布时间:2015-12-30 15:42:21 打印 字号: | |

 

深入开展“审判质量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雨山法院不断总结经验,建立案件“四评查”长效机制使案件评查制度化、常态化,取得明显成效

常规评查,即定期对各类审结、执结案件的质量进行评查。雨山法院每月定量从各业务庭按照20%的比例随机抽取案件参与评查,由资深法官组成的评查组负责评查。

    重点评查,针对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个案,每季度梳理出所有发回改判案件、抗诉案件、审理周期过长案件、申请执行的调解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组织召开审委会进行评查,深度查摆原因,并就发现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专项评查主要侧重于庭审规范化等问题。通过组织审委会委员观摩庭审,开展精品裁判文书、精品庭审、精品案件评选活动等形式将庭审环节中一些不合法、不规范问题摆上台面,实施规范化整治

相互评查,积极落实中院组织的基层法院相互间案件评查工作加强与本市其他基层法院之间的沟通交流,确保能更客观、科学、全面地发现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瑕疵,更准确地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通过建立健全“四评查”机制,雨山法院坚持在“查、评、改、建”上下功夫,突出分析点评,重视业务培训,在促进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大幅提升的同时,进一步增强了全院法官的危机感和责任意识。

 

 

 

 

责任编辑: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