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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全新制度 培养优秀人才
雨山法院推行审判委员会学习制度
作者:刘洋  发布时间:2016-06-02 08:11:21 打印 字号: | |

6月1日上午,雨山法院审判委员会第一次(扩大)学习会议在九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伟主持。会上,刑庭法官潘姝就新近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回落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相关案例,对贪污回落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赃款赃物追究、财产刑适用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给全体审委会成员做了一场精彩的讲课。

讲课结束后,王伟院长针对落实审委会(扩大)学习制度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树立法官终身学习制度,培养法官勤奋学习理念;二是加大青年法官培养力度,搭建更多更广平台。三是注重提高学习效果,不断总结学习成果。四是领导干部做好表率作用,打造专家型审判委员会委员。

    据悉,今年以来,雨山法院结合“两学一做”活动,多措并举打造学习型法院,而审判委员会(扩大)学习制度则是重要举措之一。通过参加审委会会议并给审委会委员授课,青年法官们能够熟悉审委会讨论程序,通过近距离的看、听、想,学习到担任审委会委员的资深法官们对疑难复杂案件细致与严谨的思维方式,更好的面对和适应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同时对于审判委员会司法指导能力及青年法官综合素质的提高均具有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