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本院通知
雨山区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具体内容与本部门(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实际情况相衔接)
  发布时间:2022-02-15 11:24:24 打印 字号: | |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32.3


2.3

30


 30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雨山区人民法院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3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7万元,下降32.7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与2021年预算保持一致,未安排预算,原因主要是未安排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3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7万元,下降23.33%,原因主要是近两年疫情影响,来访人数少,招待费用减少。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省、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3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33.33%。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0万元,2021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下降33.33%,原因主要是我院今年不存在车辆购置预算,且疫情影响多采用线上进行工作,利用信息化办案,减少了出行次数。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案件送达、执行,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皖办发〔201829号)等相关规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车辆购置计划


 
责任编辑:雨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