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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擎利剑斩黑恶·忠诚履职保平安——雨山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02 18:20:44 打印 字号: | |


 

    5月1日将正式施行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常态化扫黑除恶的法治保障。近日,雨山法院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活动,把宣传教育贯穿到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常态化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01组织学习研讨,确保新法正确贯彻实施。
    院庭长带头学法,灵活运用互动交流、读书研讨等方式,创新开展新法知识竞赛活动。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罪犯本人参加,听取其意见。为确保“打财断血”目标的实现,既要加强对涉案组织及其成员的财产进行全面调查,也要强调对利害关系人合法财产的保护。

    02履行法定职责,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树立“以审判为中心”办案理念,加强政法协作、刑纪联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专群结合、深挖打击、协同发力,强化涉黑恶情报线索的收集研判。铲除黑恶犯罪滋生土壤,严防黑恶势力侵害未成年人、侵蚀基层政权、危害行业领域正常社会经济秩序。


    03丰富宣传形式,鼓励检举黑恶犯罪线索。
    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普法知识手册、咨询解答等形式,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引导群众树立反有组织犯罪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04加大源头治理,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深化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等“新型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持续打击“沙霸”“矿霸”“村霸”“乡痞”等黑恶势力,想方设法抓捕“漏网之鱼”,深挖细查潜藏蛰伏、“漂白染红”的黑恶势力。



 

 
责任编辑:雨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