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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法院为我解难题 我来法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2-08-06 08:37:32 打印 字号: | |

    7月29日上午,一起强制执行案件的房屋购买人李先生亲自将一面绣着“秉公执法护正义 倾心调解促和谐”的锦旗送到雨山法院执行局干警戴瑞手中,对他尽职尽责、热情周到的服务表示高度赞扬和诚挚感谢。




    原来,2013年11月4日,某银行与王某一签订《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主要约定:某银行向王某一提供借款469000元,借款用途为购买位于马鞍山市开发区的一处房产,借款期限240个月。王某二在《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共同借款人处签名确认。合同签订后,同日,某银行依约向王某一指定账户发放贷款469000元。在2014年5月15日,就上述借款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王某一、王某二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以致成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解除《个人住房(商业用房)抵押借款合同》;王某一、王某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归还某银行借款本金、利息,合计509706.33元,并支付逾期利息;若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偿还所欠上述债务,则某银行有权拍卖、变卖、折价位于马鞍山市开发区的该处房产,并以拍卖、变卖上述不动产的所得价款在抵押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上述债务。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王某二未履行还款义务,某银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启动程序拍卖了位于马鞍山市开发区的该处房产,确保某银行拍卖上述不动产的所得价款在抵押金额范围内优先受偿,并将剩余款项返还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提出拍卖该处不动产价格过低,不愿意配合法院腾房。执行法官释法析理、耐心沟通,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做通了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完成了交房工作。



    锦旗上的十四个字,不仅诠释了当事人对法院干警的感激之情,更体现了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与肯定。

    下一步,雨山法院将一如既往秉持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盼,加大执行力度,在为民解忧的道路上砥砺前行,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责任编辑:雨山法院